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渝工业职院发〔2018〕29号文件要求,请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于2018年11月23日前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分别到创新创业办、学生教育与心理健康中心进行奖项登记。
具体要求: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填写附件2、3,电子档发送至563310160@qq.com,纸质件报送至创新创业办;参加“第九届大学生心理成长论坛”项目培训计划获奖项目填写附件1、2、3,电子档发送至1291535365@qq.com,纸质件报送至学生教育与心理健康中心。学生处、创新创业办汇总两类奖项后报人事处按学校规定予以奖励。
学生处、创新创业办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