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18年6月学院印发实施新修订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党委会、办公会的议事范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议题“泛上会”“乱上会”“不上会”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改观。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议题上党委会还是办公会不明确、报送时间不及时、资料不完善,以及会前沟通不充分以及会议决策后“唯纪要”才肯实施、报账等问题,影响了党委会、办公会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办公会组织和决策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议题材料提交方面
(一)按时提交议题材料。党委会、办公会原则上间周召开,相应的议题材料应在会议前一周周五上午9:00之前按规定审批完成后,提交到党政办公室。
(二)严格规范上会范围。要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范围明确是报送至党委会还是办公会,做到应上尽上、不该上的坚决不上,不明确的由分管院领导指示或商党政办来进行确定。
(三)严格上会审批程序。各上会议题审批务必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才可报送,务必提前与会议主持人及主要领导沟通,经同意后方可上会。对于一些情况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的问题,务必要经相关部门协商或组织专家论证,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完成相关审批后才可提交上会。
(四)规范议题材料说明。议题说明材料是针对有关议题核心问题的简要说明,是经过提炼精心组织的材料,主要包括议题核心内容简述、前期沟通论证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决策建议等,材料内容原则上应控制在两页以内,不应当是相关议题的原始材料。议题说明材料原则上按《党委会、办公会议题材料报送表》要求进行报送。
(五)严格业务归口管理。相关议题的提交,应当由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使用部门可以提出需求,经业务管理部门研判后,按相关规定完成手续后,以业务管理部门的名义提交议题,会议召开期间使用部门列席。
二、关于党委会办公会保密问题
党委会、办公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召开期间,各代表集体研讨、发言均体现了民主决策的过程。最终对外的宣传的口径要回归到会议决议中来,与会人员务必要做到保密工作,任何人任何场合不得透露会议过程性相关内容和经过,议题材料原则上会议结束后统一交工作人员收回销毁。
三、关于会议纪要使用问题
党委会、办公会会议纪要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形成的最终决策的核心内容的有效记录材料。学院各二级单位在任务执行、财务报账、物资采购、方案实施等实际工作执行中,要克服“唯纪要论”,要以相应领导干部根据会议决定和职责分工进行的进行层层签批为准,不能以纪要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必须佐证材料。在实际操作中,如必须纪要,只要在相关清单中,将纪要中第几条第几款写清楚即可,审计等工作中,如需要可到党政办查询。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遵守议题材料提交规则,对于议题材料提交的时间、议题报送的规范性等问题,党政办公室将定期在《督查通报》中进行情况通报。
附件:1.党委会议题材料报送表
2.院长办公会议题材料报送表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