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团队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工业职院发〔2018〕39)号文件要求,学校拟对11个校级创新创业团队在2019年度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奖励经费发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发放前提
每个团队在首年建设期间须完成35%的总工作量。即2019年目标任务完成考核内容前三大类里的3项,工作量化得分为350分以上。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校级创新创业团队三年至少完成前三大类,且总项目数完成8项及以上目标任务。2019年首年建设期,校级创新创业团队则至少完成3项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
目标任务 |
团队 建设 |
1、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累计达到10次以上; 2、指导培训青年创新创业教师6名以上; 3、举行面向二级学院或全校的创新创业专题讲座5次以上; |
创新 创业 成果 |
4、主持省部级或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 5、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或训练计划项目5团队以上; 6、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两次或二等奖三次以上; 7、出版创新创业相关著作1部; 8、出版创新创业相关教材2部; 9、获得与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 10、获得与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成果3项; |
项目 帮扶 指导 |
11、引入社会投资、外界投资等2项,投资额达到10万元; 12、孵化2个及以上项目,推进孵化项目融资贷款服务,并成功获贷; |
成果 转化 |
13、签订创新创业建设合作项目协议5份及以上; 14、累计创新创业成果转让收益30万元以上; 15、累计纵、横向项目到款额30万元以上(横向项目按实际到款的50%计); |
社会 影响 |
16、荣获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17、创新创业典型经验或成果案例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
(二)工作量化得分情况
工作量化得分按照《科(教)研工作量认定与考核办法》(渝工业职院发〔2018〕6 号)文件要求,以当年科研审核得分为准统计分值。即2019年工作量化得分每个团队应大于350分。请项目团队负责人统计本团队成员《2019年校级创新创业团队科研分值统计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电子版佐证材料(电子佐证材料规格与学校科研统计提交电子材料规格相同)。
关于科研分值统计请注意以下三点:
1.校级创新创业团队科研分值务必与科研处审核得分一致,非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不得将其分值计入团队科研分值总分。
2.校级创新创业团队科研所获分值奖励与科研处所获科研分值奖励不可同时获得。
3.项目团队成员同时加入一个以上校级团队的,若要将其个人某项成果所获科研分值在一个以上团队间分配,则按照加入团队数量对该项成果所获科研分值进行平均分配。
二、提交相关材料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请以“完成目标任务—序号”为名建立文件夹,提供相应的电子档佐证材料。
(二)《2019年校级创新创业团队科研分值统计表》(附件2)及其相关佐证材料。
(三)《2019年度校级创新创业团队奖励经费发放明细表》(附件3)。项目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成员2019年工作量进行奖金的分配。每个团队奖金不超过7万元。
请各团队负责人将以上材料于3月31日前打包发送至cgcxcyb@sina.com。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团队负责人对报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内容真实、详实和准确。
(二)请各团队负责人在科研分值统计时务必仔细,确保分值真实有据,切勿虚报、误报和重报。
(三)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则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完成率发放当年奖金,请各团队负责人将具体发放金额告知各团队成员。
附件1. 《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团队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工业职院发〔2018〕39号)
附件2. 《2019年校级创新创业团队科研分值统计表》
附件3. 《2019年度校级创新创业团队奖励经费发放明细表》
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