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0 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

现将《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85号)进行转发,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

一、参赛对象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创新创业团队

二、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在“中国创翼”一二三届全国总决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项目,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一)“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创新项目组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创业项目组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中国创翼”重庆选拔赛创业扶贫专项赛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应带动3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以社保缴费或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据)。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0年6月10日前

四、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照大赛文件(附件1)要求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渝北区参赛项目报名》(附件2)、商业计划书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打包上传至创新创业办公室张鹭婷老师邮箱,纸质件报送至孵化园105室(丁香水榭3栋)。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重庆选拔赛的通知》

附件2: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渝北区参赛项目报名

学生处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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