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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名单公示八问答

时间:2020-02-08点击数量:

10 月 25 日,教育部、财政部公示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 计划”)拟建设单位名单。小编整理了“双高计划”遴选的一些热点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项目遴选的依据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 5 号,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项目遴选的工作原则;《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 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遴选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遴选的标准和程序;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 知》(教职成厅函〔2019〕9 号,简称《申报通知》),明确了项目遴选的组织与实施。 

二、项目遴选的原则 

《实施意见》明确了项目遴选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即质量为先、以点带面,兼顾区域和产 业布局,支持基础条件优良、改革成效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发挥 示范引领作用。《遴选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学校、专业三个层面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学校层 面的 9 项标志性成果,均是近年来教育部统一部署推动、面向高职战线的重大改革任务,均面向 全部高职学校且经过竞争遴选,突出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 

三、项目遴选的程序 

项目遴选包括学校申报、省级推荐、两部委托遴选确定等 3 个环节。首先,符合申报条件的 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其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 门对学校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财政部。最后,两部委托项目 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开展项目遴选。专委会根据遴选标准评价排序,提出推 荐单位名单。两部审核、公示并公布结果。 

四、专委会的组成 

专委会是受教育部、财政部委托,为“双高计划”提供业务咨询的专家组织。专委会委员由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专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5 年,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委员若干名,其主要职责是:研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遴选标准和 考核标准;评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五、拟建单位分布情况 

从省份布局看,公示的 197 所拟建单位覆盖了 29 个省份。从专业布局看,申报的 389 个专 业群覆盖了 18 个高职专业大类,布点最多的五个专业大类分别是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农林牧渔大类。从产业布局看,服务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 群有 113 个,面向现代服务业的 112 个,面向先进制造业的 100 个,面向现代农业的 32 个,其 他 32 个。 

六、项目建设方案如何备案 

“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根据立项类别和专家意见,结合预算安排,完善建设方案,明确 62 绩效目标,编制建设任务书,经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报两部备案并启动建设。备案的建设 方案和任务书原则上不作调整。如建设过程中确需调整,须经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并报两部 备案。 七、项目建设绩效如何考核 “双高计划”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重要依 据。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 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对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 中止项目建设。中止建设的项目单位不得再次申请“双高计划”项目。 八、项目如何动态管理 “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 有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双高计划”每个支持周期结束,立项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报 告,经省级验收通过后报两部复核。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下一周期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