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展示职业院校美德教育工作成果,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活动稿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此次征集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优秀成果共分三类:“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典型案例”“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优秀论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典型案例重点评选在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顶层设计、教学实践、课程建设、素养提升、文化传播、资源建设等方面,融合了地域、行业、院校特点的案例。案例需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可借鉴性。
(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优秀论文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论点表述清晰,论据推理严密,体例规范,具有原创性,能积极探索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方法、新路径,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推广价值。申报人需为第一作者。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活动
品牌活动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贴职业教育实际,引导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感悟传统文化的精髓和魅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申报作品需为视频格式。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表:word格式(申报表见附件)。可采用文字、照片、柱状图、饼形图、曲线图、表格、剪报等多种表现形式。图片的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2M以上,数量3-6张。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1920×1080(或以上),时长5分钟左右,同时配备文字说明稿。
三、报送截止时间及报送方式
(一)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后将申报表(每个作品各填报一份)及对应素材按照成果类别分类放置不同文件夹内(一份申报表加对应作品为一个分包,二级学院所有作品汇总为一个总包)连同汇总表拷贝至办公楼503室。请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指定一人统一报送作品,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叶琪,023-61879453。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4日
附件:
1.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2.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典型案例申报表
3.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优秀论文申报表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活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