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市级相关部门对逾期未结题项目的要求,学校对校级及其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进行了清理。目前,学校逾期未结题或未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共有45项,其中校外纵向项目15项,校内项目30项。校外项目(市教委、科委等)中有8项已被撤项,另有7项未按时结题。校内项目中,已有3项撤项,2项放弃结题,其余33项均未按时结题。
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见附件)做以下处理:
一、校外纵向项目
1. 对于已撤项项目,按照要求追回所有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纵向项目(含校内项目);
2. 对于未结题项目,结题时间由科研与合作发展处联系上级部门确定后,限期结题,未结题前冻结经费使用。如仍未能结题,按照第1条执行。
二、校内项目
1. 对于已撤项(放弃结题)项目,按照要求追回所有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纵向项目(含校内项目);
2. 对于未结题项目,在2018年3月31日前,限期结题,未结题前冻结经费使用。如仍未能结题,按照第1条执行。
联系人:龙血松
联系电话:61879309(办)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8年1月19日
附件:逾期未结题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