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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逾期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8-01-19

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市级相关部门对逾期未结题项目的要求,学校对校级及其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进行了清理。目前,学校逾期未结题或未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共有45项,其中校外纵向项目15项,校内项目30项。校外项目(市教委、科委等)中有8项已被撤项,另有7项未按时结题。校内项目中,已有3项撤项,2项放弃结题,其余33项均未按时结题。

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见附件)做以下处理:

一、校外纵向项目

1. 对于已撤项项目,按照要求追回所有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纵向项目(含校内项目);

2. 对于未结题项目,结题时间由科研与合作发展处联系上级部门确定后,限期结题,未结题前冻结经费使用。如仍未能结题,按照第1条执行。

二、校内项目

1. 对于已撤项(放弃结题)项目,按照要求追回所有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纵向项目(含校内项目);

2. 对于未结题项目,在2018331日前,限期结题,未结题前冻结经费使用。如仍未能结题,按照第1条执行。

 

联系人:龙血松

联系电话:61879309(办)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8119


附件:逾期未结题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