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8-03-27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周四)至7日(周六)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周四,农历清明)为法定节假日。4月8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课程安排

4月6日(周五)课程(包括校内实训课)调整至4月8日(周日)进行;4月5日(周四)课程(包括校内实训课)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并将补课方案报送各二级学院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学生工作部门及各二级学院需认真做好学生节假日交通、人身财产等安全教育,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2.有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值班按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中层干部值班的通知》要求进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