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工作,加强基地企业规范性管理,促进创业孵化团队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基地在孵团队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成功率,创新创业办公室按照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年度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入驻孵化基地所有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
二、评审内容
(一)创业者(团队)情况。包括团队人员数量、责任分工、获得个人荣誉情况等;
(二)日常管理,包括内部管理制度、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营业考核情况等;
(三)运营管理,包括运营目标计划、财务报表、业务统计、劳务合同、媒体报道、荣誉材料等;
(四)企业产品特色与创新。主要从项目特色性、创新性、先进性、技术性、实用性(项目的实用价值和转化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支持配合工作,包括材料提交情况、活动参与度、迎检评估配合度等;
(六)科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专利证书、成型产品或服务技术等。
三、评审专家组成
由创新创业办公室统一协调,聘请创业项目专家、孵化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评审工作的实施。
四、项目评审步骤及方法
(一)初审(3月12日)
由创新创业办公室对入孵企业人员身份、学历等信息进行核实,对项目计划书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项目相关材料提前提交评审委员会。
(二)复审(3月19日)
1.项目申请人就企业运营情况进行陈述;
2.评审专家针对企业运营情况提出问题,申请人进行答辩;
3.评审专家根据陈述情况、创业计划书等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三)评审结果的确定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全部项目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统一收回评审打分表进行统计。根据“评审打分+专家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评审评分表分数从高到低原则、获得参加本次评审委员会专家半数以上“同意”票数,确定评审结果。
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专家半数以上“同意”票数为优秀,将优先入驻商业街门市;
考核得分在60—79分(含60分)、专家半数以上“同意”票数为合格,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原则,入驻商业街门市和联合办公位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入驻联合办公位,由创新创业办公室监督进行3个月的整改。经整改仍未合格后,责令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除此之外,创业团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后,未按要求在基地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4.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5.不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与调配者;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7.因安全问题,受到警告者;
8.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对评估考核为优秀的孵化团队,基地将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团队,建议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整改不利的基地将劝其退出孵化场地。
对放弃或未参与本次评审考核的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视为自动退出基地。
六、其他要求
(一)评审委员会专家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项目评审,对在项目评审中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请参与评审者于3月12日前将评审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荣誉材料、团队荣誉材料、企业财务报表、劳动合同、企业专利材料、计划总结材料等提交纸质材料至创新创业办公室,电子档项目计划书发送至3081635504@qq.com,并3月19前将路演答辩PPT发送至电子邮箱3081635504@qq.com。
(三)评审结果将在学校众创空间官网进行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年度
评审评分表》
联系人:张鹭婷 13220343852
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