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大学生心理成长论坛的通知

时间:2025-04-25 点击数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社会心理学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十六届大学生心理成长论坛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开展我校第十六届大学生心理成长论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德心共育,互助成长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中心

协办单位:心理健康服务协会

三、活动时间

202535

四、活动对象

我校20232024级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活动类别

项目一:大学生学史增信心理成长微课选拔活动

(围绕学史增信、榜样的力量、生命教育与心理成长、科技发展与智慧人生等主题)

项目二:五育并举建设集体三级心理之家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宿舍、班级、校院三级心理之家,分别按照三有一约、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成长、心理健康服务或志愿活动成果等主题进行小报创作)

项目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优秀成果展示活动

(包括自我服务、互助服务和助人服务)

(二)材料提交

提交内容:所有作品以“学院+类别+作品名称+团队负责人联系方式”格式命名。其中,项目一:心理成长微课视频时长为5分钟,国家功勋奖人物为 810 分钟;项目二:三级心理之家建设成果在提交纸质作品同时需提交电子档;项目三: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作品为word文档+PPT(纸质+电子)。

提交时间:5月18日前提交心理微课、三级心理之家的作品资料,5月15日前提交参加心理服务能力的作品资料,将作品、报名表、汇总表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3427458189@qq.com

六、有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组织咨询答疑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动员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2. 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及心理健康工作负责人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协会分会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作品选拔高质量作品。各二级学院报送的项目一作品从青爱微课堂决赛结果择优推选,项目二作品不少于10份(其中必须包含宿舍、班级和院级三类作品,缺一不可),项目三作品至少1,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参加项目个人领衔限1项,另可参加2项;每项成果只能从1个系列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3. 重视作品原创,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相抵触的内容,如有发现,取消其选拔资格、追回奖励。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责任自负。作者对作品有署名权,作品版权归大学生心理成长论坛协会,论坛协会对本次活动作品拥有非盈利性的展示、出版印刷、宣传、义卖等权利。

4. 严守格式规范,按照要求准备、报送作品和相应数据,避免作品因格式不规范影响成果认定,增加数据统计的难度。

七、联系方式

(一)心理健康中心

联系人:王一竹 龙海霞

联系电话:023-61220982 18084046117

(二)心理健康服务协会

联系人:蹇家丽 王磊

联系电话:19823024505 18996307479


附件:

1. 大学生心理成长微课选拔活动细则

2. 大学生三级心理之家建设成果展示活动细则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优秀展作品展示活动细则

4. 大学生心理成长论坛活动报名表

5.大学生心理成长论坛活动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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