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保障学院各二级部门的公务用车,学院与租车公司合同签订后,经与租车公司的友好协商,双方拟定出了租车的相关流程,二级部门本着公务用车一事一租的原则自行在两家服务单位租车。
一、服务单位
重庆飞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慧,联系电话:13752890208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商务客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璇,联系电话:17782337251/13668028008
二、租车方式
1.各二级部门用车人直接与租车公司联系人联系即可。
2.根据合同要求租车人在租车用车时须至迟提前12小时向租车公司预定车辆。租车公司接到订单后会立即安排用车事宜,并回传确认结果。
3.租车过程中,租车公司会提供“租车确认单”供租车人签字确认,以确认用车信息并对租车公司进行考核。
三、租车注意事项
1.用车部门可在租赁业务发生的2个小时前或2小时以内且车辆未出发前无条件取消预订。2小时以内取消预订且车辆已出发的,用车部门需按此预定业务支付送车费用。
2.租车必须按要求的时间至少提前15 分钟以上到达指定地点载客(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租车公司车辆超时15 分钟以上未到达指定地点的,用车部门可要求租车公司做出相应赔偿:减去当日当次租车租金及支付租车公司因当日当次租车误时而另乘其它交通工具费用(凭有效单据)。
3.租车费用报销。除各会议、赛事专项资金报销以外,所有租车费由租车人所在部门自行承担。
四、租车价目表
重庆飞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商务客运有限公司


基建后勤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