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战略的目标要求,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加快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研究,现举办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渝创渝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新创业赛项和创新创意赛项。创新创业赛项对接国赛。创新创意赛项只进行市级赛。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参赛。2024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
参赛方式
选手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创新创业赛项每队参赛选手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创新创意赛项每队参赛选手3-5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大赛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赛,参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各参赛团队可在校内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选手资格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
每个参赛项目团队的指导教师1-2名,其中1名应为本校在职在编教师。
已获往届重庆市“渝创渝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名次和奖项的项目均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要求
(一)创新创业参赛作品为一个创业项目,创新创意参赛作品为一个创业点子。
(二)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三)参赛项目必须提交大赛要求的全部资料。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凡是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或参赛选手资格不符的,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二级学院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项目或个人参赛资格。项目团队领衔人不符合条件,或项目团队符合条件成员人数少于3人,取消项目参赛资格;项目团队成员不符合条件,取消该成员个人参赛资格;指导教师不符合条件,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凡是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往届市级和全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五)项目申报评审书中填写的有关信息要与市赛系统的项目信息一致,如出现信息不一致情况,以市赛系统的项目信息为准,该项目信息用于参赛资格审定。
五、比赛安排
(一)校级初赛(9月3日前)。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校级决赛项目,各二级学院于9月3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推荐表及报名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指定邮箱。
(二)校级决赛(9月3日-9月13日)。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大赛为契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强参赛项目指导,推动创业项目实践。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