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年度评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1 点击数量:

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工作,加强基地企业规范性管理,促进创业孵化团队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基地在孵团队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成功率,创新创业办公室按照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年度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评审对象

入驻孵化基地所有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

二、评审内容

一)创业者团队)情况包括团队人员数量、责任分工、获得个人荣誉情况等

(二)日常管理,包括内部管理制度、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营业考核情况等;

(三)运营管理,包括运营目标计划、财务报表、业务统计、劳务合同、媒体报道、荣誉材料等;

(四)企业产品特色与创新主要从项目特色性、创新性、先进性、技术性、实用性项目的实用价值和转化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支持配合工作,包括材料提交情况、活动参与度、迎检评估配合度

(六)科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专利证书、成型产品或服务技术等。

、评审专家组成

创新创业办公室统一协调聘请创业项目专家孵化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评审工作的实施。

、项目评审步骤及方法

一)初审312

创新创业办公室对入孵企业人员身份、学历等信息进行核实,对项目计划书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相关材料提前提交评审委员会

二)复审319

1.项目申请人就企业运营情况进行陈述;

2.评审专家针对企业运营情况提出问题申请人进行答辩;

3.评审专家根据陈述情况、创业计划书等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三)评审结果的确定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全部项目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统一收回评审打分表进行统计根据“评审打分+专家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评审评分表分数从高到低原则、获得参加本次评审委员会专家半数以上同意数,确定评审结果。

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专家半数以上同意为优秀的,将优先入驻商业街门市;

考核得分在60—79分(含60分)专家半数以上同意为合格的,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原则,入驻商业街门市和联合办公位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入驻联合办公位,由创新创业办公室监督进行3个月的整改。经整改仍未合格后,责令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除此之外,创业团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后,未按要求在基地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4.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5.不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与调配者;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7.因安全问题,受到警告者;

8.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对评估考核为优秀的孵化团队,基地将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团队,建议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整改不力的基地将劝其退出孵化场地。

对放弃或未参与本次评审考核的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视为自动退出基地。

其他要求

一)评审委员会专家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项目评审,对在项目评审中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请参与评审者于312日前将评审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荣誉材料、团队荣誉材料、企业财务报表、劳动合同、企业专利材料、计划总结材料等提交纸质材料至创新创业办公室,电子档项目计划书发送至3081635504@qq.com,并319前将路演答辩PPT发送至电子邮箱3081635504@qq.com

(三)评审结果将在学校众创空间官网进行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向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年度

评审评分表》

 


 

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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