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和干预工作通知

时间:2022-03-03 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健康动态,做好本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有效开展心理危机识别、预防和干预。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具体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摸排时间安排

3月4日-3月30日

三、摸排关注标准

 (第一类对象(特殊关注)

1. 既往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摸排中确定的特殊关注学生;

2. 已确诊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碍,如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进食障碍、恐怖症、焦虑症、癔症等疾病的学生;

3. 正在服用精神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4. 既往伤人、自伤、自杀未遂史或既往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二)第二类对象(重点关注)

1. 个人情感受挫或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2. 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性格过于内向、孤僻,自卑感强烈,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3. 因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4. 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感觉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 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自然或社会事件刺激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6. 家庭结构不完整(单亲、重组家庭、父母双亡、父母残疾等)或家庭功能不健全(父母关系不和,家庭关系复杂等),感受不到家庭温暖,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7. 因各种原因遭受打击(处分、挂科),考试成绩不理想,经常旷课或时常联系不上的学生;

8. 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学生;

9. 因毕业压力、就业困难等就业问题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注意:摸排中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可能会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四、摸排与干预方式

 (一)摸排方式

1. 采用“以摸排关注标准为主,心理测评评估为辅”的全方位、多层面摸排方式开展工作;

2.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对在摸排中发现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可进行心理测评(PHQ-9抑郁筛查量表,量表内容详见附件一),了解学生近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根据测评结果确定问题严重程度,有针对性开展后续心理教育与咨询指导工作;

3.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参照上述关注标准,通过各种途径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认真开展摸排谈话,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联络员、班级学生干部等人员的积极作用,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

4. 对在心理测评和心理排查结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应及时建档并进行追踪记录。

(二)干预方式

根据测评和排查结果,对心理异常或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1. 对危机症状表现不突出,危机程度不高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有效的心理疏导,开展谈心谈话和人性化管理,及时记录备案;

2. 对危机症状表现明显的学生,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及时转介至学生教育与心理健康中心;

3. 对危机程度很高的学生,应及时联系其家长,建议转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给予评估、诊断和治疗。对已确诊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碍的学生应尽量劝导休学治疗或家长陪读,避免情况恶化;

4. 对正在康复、治疗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碍的学生,辅导员应与家长保持定期沟通,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

(三)资料填写与上报

1. 建好心理档案。各二级学院将排查中发现的需要特殊关注和重点关注的学生情况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和跟踪记录;

2. 各二级学院将排查中发现的存在心理问题、需要特殊关注和重点关注的学生信息统一汇总在《2022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情况一览表》(附件二)中,电子版汇总表于3月30日17点前发至张议予老师处(QQ:62635269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创新创业园202室。

3. 需转介的学生按之前流程报送即可。

五、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需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心理测评;

2. 辅导员在摸排中发现的心理异常学生,需根据危机严重程度确定不同的处理措施;

3. 在摸排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学生隐私。涉及的相关通知、表格等材料不得传阅给学生或由学生填报,仅限各二级学院书记、辅导员老师间传阅;

4. 确保摸排全面、无遗漏,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5. 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的转介、转诊工作。




                               党委学工部

                         学生教育与心理健康中心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