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全体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心理精准救助提供帮助和参考。经研究,决定对三个年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和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的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量表选用
心理普测使用“家庭情况调查表”、“人格问卷(UPI)”和“教养方式问卷(EMBU)”。
二、调查测试要求
1.本次全校学生的心理普测由学生处学生教育与心理健康中心进行具体业务指导,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学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率原则上达到100%。
2.测试前应向学生讲清测试目的,解除其思想顾虑,保证学生作答时心态平稳,以真实反映心理感受。
3.提醒学生在作答时不要反复考虑,要选择自己第一印象感觉,以及同真实情况最接近的答案。
4.三个量表集中测试时间应限制在45分钟以内。
三、具体时间安排
1.9月16日开始各二级学院组织测试。
(1)2020级学生:教务处分发新生学号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019级学生:9月16日-9月30日
(3)2018级学生:9月16日-9月30日
2.10月26日至10月30日学生处学生教育与心理健康中心将在普查中有较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的情况反馈给各学院,并进行跟踪辅导。
3.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个二级学院对疑似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并将其谈话内容记录到心理档案中。
四、其它要求
1.为确保普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心理普测的有关知识和熟悉操作流程,及时查看测试情况,引导学生顺利完成测试。
2.在此项工作过程中,各学院如遇到问题可以向学生处学生教育与心理健康中心进行咨询。学生处学生教育与心理健康中心联系电话:61220982,联系人:王一竹、杨雨。
附件:1.心理普测相关介绍
2.心理普测操作流程
学生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