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元旦节放假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元旦节放假安排
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安排
(一)学生安排
1.2020年1月11日至13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19周星期六至第20周星期一)组织学生进行期末考试。
2. 2020年2月20日、21日(星期四、星期五)返校报到,2020年2月24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星期一)正式行课。
(二)教职工安排
1.教职工2020年1月14、15、16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20周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完成期末考试的评卷、成绩录入工作和学期工作材料整理、存档工作。教务处牵头做好期末考务及成绩汇总安排,教师网上成绩登录完成时间按教务处要求进行。学生成绩和鉴定结果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发送给学生家长。
2.寒假从2019年1月17日(星期五)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35天。有关部门未完成的工作自行安排,确保工作成效。2020年2月20日(周四)上午9:00教职工返校报到上班。
三、假期工作
寒假期间,干部培训、教师培训等培训工作按组织部、人事处要求进行;其它工作由学校单独研究布置。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元旦节及期末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期末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请安稳办牵头,基建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水电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各单位节前及寒假放假前按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三)请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学生元旦节及寒假放假期间的出行、防盗、防骗、防溺水和饮食等方面的财产、人身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四)请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牵头,做好寒假期间承办的各类培训项目的培训任务。基建后勤处和相关单位做好具体配合工作。
(五)假期干部外出市外,需按规定履行外出请假报备手续,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请有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安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并报党政办汇总),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值班按党政办通知进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七)请基建后勤处做好假期车辆的规范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八)每位教职员工应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良好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